各课题负责人:根据杭州市哲社规划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杭社规〔2016〕17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2016年度立项的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包括资助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二、检查内容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等。2、课题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等,要列出成果清单。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主要课题组成员的变更情况,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等。4、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是资助课题的经费开支情况等。三、检查要求1、各课题承担单位负责本单位课题的中期检查。课题负责人须填写《课题中期检查表》(如涉及课题变更还须填报《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中期研究成果,报校科研处审核。2、2016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申请结题的条件及程序按新修订的《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16〕7号)执行。3、已结题(或已申请结题)的2016年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4、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延期。5、需上报校科研处的检查材料为:《中期检查表》、《中期情况总结表》、《重要事项变更表》各一式2份,课题中期成果1份,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电子邮箱:zjcmkyc@126.com,截止时间为6月20日。联系地址:行政楼603校科研处办公室联系电话:86876839联 系 人:洪棋文 邮 箱:zjcmkyc@126.com 科研处 2016年6月3日附件1:2016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