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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34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2月22日 14:22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部门: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34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17号)相关内容,现将该通知转发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直有关单位: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的2022—2023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第34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电视剧

二、评选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各地卫视频道播出的电视剧,以及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播的电视剧和网络剧。

三、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共20个,其中优秀电视剧奖16个,优秀导演奖、优秀编剧奖、优秀男演员奖、优秀女演员奖各1个。

四、评选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唱响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讲好中国故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

(三)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四)违法失德人员及其参与主创的剧目严禁参评。

五、申报单位报送程序和要求

(一)在线注册填报

1.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飞天奖评审评奖平台”(http://ft.pingshen.nrta.gov.cn)进行机构注册。该平台是“飞天奖”唯一官方报名渠道。

2.在线完整填写《第34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参评剧目推荐表》(以下简称“参评剧目推荐表”),上传附件材料,包括导演阐述、思想内涵、故事大纲、分集梗概、人物小传、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海报及剧照等。

3.同一剧目仅接受一家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参评剧目发行许可证的申报机构。

(二)导出盖章

申报单位从“飞天奖”评审评奖平台导出带有二维码的正式《参评剧目推荐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初审和推荐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直有关单位作为初审单位,须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把关,做好初审和推荐工作。

2.申报单位将参评材料报送至初审单位进行审核。《参评剧目推荐表》经省局初审,由省局负责人签字,加盖局公章;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初审,由宣传局负责人签字,加盖局公章;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初审,由台负责人签字,加盖台公章;经中直有关单位初审,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四)上传初审单位盖章推荐表

申报单位再次登录“飞天奖”评审评奖平台,在“我的申报”中上传经初审单位签字盖章的《参评剧目推荐表》,并提交申报。提交成功则在线报名完成,所填报内容不能再作修改。

(五)邮寄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第六条“参评材料要求”汇总完整规范的纸质版、电子版参评材料,以邮寄方式报送至“飞天奖”评委会办公室。

六、参评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参评剧目推荐表》正式表格(带二维码)的完整盖章原件1份。

2.参评剧目的导演阐述、思想内涵、故事大纲、分集梗概、人物小传、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字幕表须与报送的完整播出版视频内容一致)等文字材料各1份,用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二)电子版材料

1.《参评剧目推荐表》正式表格(带二维码)的完整盖章原件扫描件1份,采用pdf格式。

2.参评剧目的导演阐述、思想内涵、故事大纲、分集梗概、人物小传、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等盖章原件的电子版扫描文件各1份,采用pdf格式。

3.完整播出版视频: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视频文件的大小原则上单集不超过1G。文件名称请命名为:“《剧名》—第XX集”。

4.预告片: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文件名称请命名为:“《剧名》—预告片—申报单位”。

5.海报和剧照:海报限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原则上不超过10张。海报和剧照均采用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应大于1M。

6.存储介质:

(1)移动硬盘或U盘(务必贴注标签,写明参评剧目名称)。

(2)每部参评剧目需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所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名称请命名为:“《剧名》—申报单位”。

(三)以上参评材料不予退还,请在邮寄前自行备份。

七、宣传声明

为宣传和推广“飞天奖”评选成果,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对参评剧目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参评剧目的申报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八、“飞天奖”评选不以任何方式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九、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时间:2024年1月29日—3月5日

(二)申报单位邮寄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

十、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寄送地址

请申报单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全部参评材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飞天奖”评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66

联系人:郭尧

联系电话:(010)86096714、86093553

传真:(010)86091429

(二)技术支持电话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飞天奖评审评奖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6235。

本通知可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网址为www.nrta.gov.cn。


原通知链接:https://www.nrta.gov.cn/art/2024/1/23/art_113_66643.html



科研与创作处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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