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研究机构:
经研究,科研与创作处现启动2023年度科创奖励,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科创纵向项目绩效奖励由科创处计划管理科统一核算,在公示结果中统一发布。
二、科创成果奖励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办理,系统对已填报并审核通过的成果已进行自动统计。
奖励范围:符合奖励条件的2023.1.1——2023.12.31科创成果(包括著作、研究报告、知识产权与获奖成果),不在时间范围内的成果不予追溯。
请各位老师于4月15日前完成2023年度成果补录,4月30日以后登录科研系统查看个人科研详情,核对当前成果奖励情况。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20日前统一通过钉钉反馈系统内奖励核对情况。联系人:沈老师、米老师,电话:86836845。
科研与创作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