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
2025年浙江省文联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五次、六次全会及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文化建设“八项工程”,锚定建成五个“新高地”,深入推进“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民生”等创新举措,团结引导学术界、文艺界深入研究文艺文联工作面临的时代新使命新课题,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贡献文艺力量。
二、课题申报
(一)本年度课题面向长三角文艺联盟会员单位,全省各文艺领域重点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文艺两新”群体及有关研究人员。课题申报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在《2025年浙江省文联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方向》(附件1)范围内择题申报,并围绕选题方向确定更为具体的研究选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课题要紧扣我省文艺文联工作实际,围绕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要开展细致深入的调查研究,基于准确充分的数据支撑,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促进我省文艺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三)课题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和较为权威的业界影响力;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课题负责人只能同时参加一个课题的研究。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
三、立项和结题
(一)本年度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指定课题。重大课题给予5万元的经费资助,重点课题给予3万元的经费资助,指定课题视具体情况给予1—5万元的经费资助。省文联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立项课题及类别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立项课题名单,并对每个课题拨付30%的课题经费。课题的完成时间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认真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重大课题的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同时至少在重要报刊网发表相关文章1篇。重点课题的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2万字。课题成果要求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立论根据充分,观点先进、内容翔实、文风严谨,遵守学术诚信,不存在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和情形,不存在已发表、获奖的情况或为其他课题所用,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课题成果发表需注明“浙江省文联理论研究课题成果”字样,且不能与其他课题来源合署。
(三)省文联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成果通过评审的,予以结题并拨付剩余课题经费;未通过评审的,不予结题,不予拨付剩余课题经费。
四、申报流程
(一)学校科研系统申报
申报人需进入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在首页“科研动态”中找到对应要申报的项目“2025年浙江省文联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申请表》《党支部审核意见表》及《承诺书》PDF版。
各二级单位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查和申报材料初审,并在学校科研系统中审核提交符合申报资格的项目。
(二)申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与纸质材料(一式1份)提交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10时。
(三)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婧玮 夏圣绮
联系电话:0571-86876839
办公地址:行政楼606人文社科与创作处办公室
人文社科与创作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