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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01日 11:29  点击:[]

各学部、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和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的工作安排,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学方向,具体为:艺术基础理论、戏曲与曲艺、戏剧与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艺术设计、文化艺术综合。

(三)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岁(1959 4 月后出生);少数优秀青年专家(年龄不超过 40 岁,1984 4 月后出生)可放宽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政府部门人员行政职务为正处级及以上。

(四)科研能力强,学术造诣深,实际从事研究工作,一般应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广泛的学术视野。

(五)学风严谨、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善于创新,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二、推荐名额

我校限额推荐专家候选人3

三、推荐流程

(一)学校科研系统填报

推荐人需进入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在首页科研动态中找到对应要申报的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推荐填写基本信息上传《推荐表》及《党支部审核意见表》。

(二)推荐截止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为56日下午3,逾期不予受理。

(三)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棋文 徐添添

联系电话:86876839/86832116

办公地址:行政楼603-2/604-2科研与创作处办公室



                                         科研与创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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