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
为繁荣学校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育高层次项目和艺术创作人才,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浙江传媒学院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以非凡力度激发全省域文化创新活力,推动文化自信自强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坚持“立足浙江、拥抱全国、质量说话”原则,引导全省文化艺术生产单位和文化艺术工作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耕优秀传统文化,厚植优秀创新文化,努力创作生产具有时代特征、中国气派、浙江辨识度,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文化艺术精品,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正确价值引领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资助重点
浙江传媒学院艺术基金项目重点资助以下六个系列类别的优秀文化艺术项目。
(一)聚焦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刻展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担当作为,热忧抒写广大人民奋进新征程的伟大奋斗,精彩呈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深刻反映新时代社会发展新趋势新变革新征程、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
(二)聚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围绕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具有标志性、代表性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开展选题策划,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生动展示在伟大奋斗历程中淬炼形成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入挖掘中国共产党与浙江的历史渊源,生动书写浙江儿女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着力反映浙江守好“红色根脉”
(三)聚焦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动人的故事和感人的形象,大力弘扬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和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努力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改革开放 45 周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八八战略”实施 20 周年、杭州举办亚运会亚残运会等重要时间节点,从时代之变、中国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萃取题材,感国运之变化、立时代之潮头发时代之先声。
(五)围绕浙江不负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的殷殷嘱托,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以“浙江之窗”展示“中国之治”,以“浙江之答”回应“时代之问”充分展现“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大地发生的精彩蝶变,打响“诗画江南、活力浙江”省域品牌,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六)围绕浙江推进文化标识建设,从浙江文化资源宝库中提炼题材,激活文化创新源泉,艺术表现良诸文化、上山文化、古越文化的蕴藉隽永与厚重绵长,凸显浙江在中华文明起源中的“启明星”地位。聚焦传承宋韵文化、阳明文化、和合文化、南孔文化,着力表现浙江文脉的历史传承与发展变迁创新打造具有时代新韵、中国气派和浙江辨识度的重要文化标识。
三、资助类别
(一)舞台艺术类
资助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等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的创作和排演,资助小戏曲、独幕剧(含戏剧小品)、木偶剧、小剧场戏剧、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等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的修改提高和传播交流等。
(二)电影类
资助电影剧本创作、电影拍摄制作等。
(三)广播电视艺术类
资助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的制作拍摄等。
(四)视觉艺术类
资助中国画、油画、雕塑、水彩(粉)画、版画、漆画、书法、篆刻、摄影等门类的大型主题创作工程及其他供国有美术馆、博物馆等收藏或参加全国大型展览的作品创作等。
(五)文学类
资助长篇小说、长篇纪实文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诗歌等的创作和出版;资助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中短篇诗歌集等的结集出版;资助针对当代文学创作以及有关文艺思潮、创作现象的文艺理论评论文章及文集出版等。
(六)网络文艺类
资助网络长篇小说创作和出版,网络剧、网络电影等的拍摄制作,资助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文艺创作深度融合,体现云时代特色的各类网络文艺创新样式的发展等。
(七)主题出版类
资助主题出版图书(含音像电子)项目的创作出版等。
四、项目管理
(一)研究期限:原则上为立项后1年,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未按期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等结项材料的,可申请延期一次(6个月),届时仍未能结项的将予以终止研究处理。
(二)项目经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评审专家商议后决定。鼓励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给予经费配套支持。项目立项后拨付80%经费,结项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三)结题要求:最终成果为申报项目的创作作品(其中经费为2-5万元的项目可以以作品小样的形式提交),且以项目成果申报高层次省部级以上科研与创作项目。
五、申报要求
(一)系统申报:进入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在首页“科研动态”中找到“2023年浙江传媒学院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填写基本信息并将《申报书》、《汇总表》、《党支部审核意见表》(PDF版)和佐证材料上传到申报系统。
(二)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创作作品佐证材料一式5份,《党支部审核意见表》一式1份。
(三)系统申报和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结合自己的研创方向,找准切入点、确定好申报题目、组织好项目团队、认真撰写申报书,特别要做好项目整体设计、创作思路与内容论证、项目组成员合理配置、前期成果整理等内容。学校鼓励申报人在申报项目时提供视频或其他相关创作证明材料。
(二)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在教师自主申报基础上,经二级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审核、党支部出具科创申报材料审核意见后,提交科研与创作处。
(三)资格审查
科研与创作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
1.申报者非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的;
2.申报手续不完备、申报材料填写不符合要求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3.已经资助过项目和往年已申报未立项的项目同题申报的;
4.存在知识产权方面问题的。
(四)学校评审
科研与创作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棋文 徐添添
联系电话:86876839 86832116
联系地址:行政楼603/604办公室
科研与创作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