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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传媒学院艺术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25日 10:16  点击:[]

学部、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

浙江传媒学院艺术基金项目的结项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经完成的艺术基金项目,请提交以下材料申请结项:

1.《浙江传媒学院艺术基金项目结项表》(见附件1)纸质稿一式一份及电子稿。

2.本学部、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浙江传媒学院艺术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

3.其他相关材料

材料名称

纸质材料

电子材料

项目成果材料

音像出版物/成书

常规音视频格式/成书定稿

项目创作材料

纸质文档及照片

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专家研讨会、座谈会材料

研讨会情况表、照片、会议记录、评论文章纸质版

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媒体评价、观众评价、专业评论材料

报刊复印件、打印件

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场次证明材料

演出场次表、照片、场租合同复印件、票根原件

照片或扫描件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变更情况

纸质文档+盖章

电子文档

项目海报、剧照、现场照、展览图录、节目单、请柬、荣誉证书等

原件或复印件

照片或扫描件


二、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见附件3)《浙江传媒学院艺术基金项目未结项说明书》纸质稿一式一份。

三、请各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将上述材料交到所在学部、学院(部)、部门的科创秘书处;请各学部、学院(部)、部门统一将本部门结项材料纸质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1031日之前交科研与创作处,电子稿请统一发至科研与创作处邮箱:zjcmkyc@126.com(“2022年度浙江传媒学院艺术基金项目结项申请”+“学院(部)名称”)。

联系人:洪棋文 徐添添(行政楼603/604办公室)

联系电话: 86876839 86832116


                                    科研与创作处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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