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成果要求
1.申报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课题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不限职称和年龄。
2.申报者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成果导向,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基础上,根据参考选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3.每个申报团队负责人只能为一人,且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请人所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的,本年度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申报类课题立项的,或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参与本次专项课题申报。
4.研究类型以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为主,要体现时效性,核心内容要求入编《浙江社科要报》《党史研究参考》,具体成果要求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中的结题要求,完成时间为1年。
二、工作安排
(一)学校科研系统申报
申报人需进入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在首页“科研动态”中找到对应要申报的项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阐释专项”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以及《党支部审核意见表》(pdf版)。
(二)纸质申报材料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1份、《活页》(附件2)一式6份(A3正反打印),汇总表(附件3)1份,申报人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三)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系统于10月24日至10月30日上午10时开放,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上午10时。
(四)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棋文 徐添添
联系电话:86876839/86832116
办公地址:行政楼603-2/604-2科研与创作处办公室
科研与创作处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