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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社科规划“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3年10月24日 09:41  点击:[]

各学部、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与成果要求

1.申报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课题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不限职称和年龄。

2.申报者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成果导向,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基础上,根据参考选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3.每个申报团队负责人只能为一人,且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请人所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的,本年度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申报类课题立项的,或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参与本次专项课题申报。

4.研究类型以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为主,要体现时效性,核心内容要求入编《浙江社科要报》《党史研究参考》,具体成果要求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中的结题要求,完成时间为1年。

工作安排

(一)学校科研系统申报

申报人需进入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在首页科研动态中找到对应要申报的项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阐释专项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以及《党支部审核意见表》(pdf版)。

(二)纸质申报材料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1份、《活页》(附件2)一式6A3正反打印),汇总表(附件31份,申报人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三)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系统于1024日至1030上午10开放,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30上午10时。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棋文 徐添添

联系电话:86876839/86832116

办公地址:行政楼603-2/604-2科研与创作处办公室


                                         科研与创作处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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