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
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硏发项目推荐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范围
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基础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示范。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文化资源数字化、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舞台技术、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智慧旅游、高科技游戏游艺设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监测和主动执法等。
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类型分为两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应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要领域、重要举措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体量规模较大。每个项目补贴10万元左右,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申报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应科技含量较高,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场景、示范效果较好,体量规模适中。每个项目补贴5万元左右,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申报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确定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原则上应于1968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请勿申报已完成的项目。项目须有配套经费,由申报单位负责落实。
三、申报说明
(一)鼓励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二)我校限额申报1项,浙江省限额3项上报至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三)校内截止时间为6月19日上午10时。
(四)学校科研系统申报
申报人需进入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在首页“科研动态”中找到对应要申报的项目“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硏发项目推荐”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上传可编辑版本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本)、《党支部审核意见表》(pdf版)。
(五)纸质材料
请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学校联系人:洪棋文 朱梓玢
联系电话:86876839/86832116
办公地址:行政楼603/604科研与创作处办公室
科研与创作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