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
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已启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主要包括文学、影视、广播剧、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文艺理论、主题出版、动漫、杂技、曲艺、雕塑等类别。
二、遴选条件
(一)思想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摒弃私心,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原则上具备副高职称,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业务经验,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了解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活动的特点与规律,熟悉文化艺术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四)会使用计算机操作,能保证审核项目材料、参与评审工作的时间,并按要求承担和完成评审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五)保密意识强,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自觉接受基金中心监督管理。
(六)长期从事文化文艺工作,具有多年管理、创作经验且身体健康,可不受职称、年龄限制。
(七)本次推荐不限额,符合推荐要求的专家均上报至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专家库。
三、操作流程
(一)学校科研系统填报
请于6月5日(星期一)10时前完成学校科研系统填报。专家需进入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在首页“科研动态”中找到对应要申报的项目“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专家库专家推荐”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请确保手机号码输入无误)。
(二)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专家库信息填报
科创处将于6月5日(下星期一)10时后陆续向专家手机号码发送邀请码信息,请各位专家于6月7日(下星期三)15:00前通过手机收到的邀请码信息注册并完成专家信息填报。(专家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学校联系人:洪棋文 朱梓玢
联系电话:86876839/86832116
办公地址:行政楼603/604科研与创作处办公室
科研与创作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