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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2023年05月04日 14:32  点击:[]


各学部、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

2023年度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情况新要求,着力加强行业重大战略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围绕《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附件1)所列选题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可在选题框架下进一步细化或拓展。对自拟选题的课题申报不予支持。

三、申请条件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到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项目的管理服务和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四)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五)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0个。

四、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成果为专著的,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万元(具体见立项通知书)。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五、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30项,校内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10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纸质申报材料:《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1份原件,活页一式5份,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三)学校科研系统申报:申请人需进入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在首页“科研动态”中找到对应要申报的项目“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申请书word版申请书请以“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2023申请书”命名和《党支部审核意见表》(pdf版)。

学校联系人:洪棋文 朱梓玢

联系电话:86876839/86832116

办公地址:行政楼603/604科研与创作处办公室

科研与创作处

                               2023年5月4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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