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法学会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内容与资助标准
2023年专项课题分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两个专题(详见附件1);专项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3万元。
二、申报条件与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或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组成课题组申请;
(四)不得存在有关单位已立项、公开载体已发表等知识产权争议。立项后发现存在以上情况的,按撤项处理;
(五)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能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六)申请人从《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法学会2023年专项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中选定题目开展研究,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
三、课题实施与成果应用
(一)2023年6月10日前,课题主持人须将有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2万字左右)提交给省法学会。省法学会择优参加第二十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征文评选。并将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编辑成《政法决策参考》,报送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2023年9月10日前,课题主持人须将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2万字左右)提交给省法学会。省法学会将择优推荐给《民主与法制周刊》刊用。
四、申报办法与材料报送
(一)校内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上午10时。
(二)学校科研系统填报
申请人需进入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在首页“科研动态”中找到对应要申报的项目“2023年省法学专项课题申报”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申请书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pdf版,申请书命名为“专项课题申请意向:指南序号+申请人单位+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以及党支部意见表。
五、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洪棋文 朱梓玢
联系电话:86876839 86832116
办公地址:行政楼603/604科研与创作处办公室
科研与创作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