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
为提高我校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高层次科创项目的申报质量,学校将开展浙江传媒学院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高层次科创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高层次科创培育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后期资助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工作面向校内有志于申报后期资助高层次科创项目的教师。申报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申报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三)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4岁以下,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0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四)本项目面向学校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培育,不含各级各类子项目。
(五)同一申报人,每年只能主持申报本项目1项,且同期承担和申报项目总数(包括参加)不得超过2项。
(六)本项目立项后至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之前不得以同一研究主题再次申报同级别项目。
三、评审与立项
(一)各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在教师自主申报基础上,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分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指导和完善论证,党支部出具科创申报材料审核意见后,提交科研与创作处。
(二)科研与创作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
1.申报人不具备申报资格;
2.申报手续不完备或申报材料填写不符合要求;
3.在研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申报人同题申报。
(三)科研与创作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研究期限:1年,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
(二)项目成果及结项形式:申报人提交省部级及以上科创项目申报材料,并通过学校审核上报到相关项目管理单位即表示结项。未通过学校审核上报的项目可延期1次。
(三)项目经费:以国家级项目申报材料结项的项目经费为0.5万元/项,以省部级项目申报材料结项的项目经费为0.4万元/项。项目立项后给予0.2万元资助,结项后再拨付剩余经费。立项培育经费从年初拨付给各学院(部)的“国家基金申报、培育经费”及学院(部)科研专项经费中统筹列支,由各学院(部)统一拨付给项目负责人;机关及其它部门的项目经费由科研与创作处统一拨付。
五、申报要求
(一)系统填报。申报人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首页“科研动态”中找到对应要申报的项目“2022年度浙江传媒学院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高层次科创培育项目申报”,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申报书、书稿、申报汇总表及党支部审核意见表(pdf版)。
(二)纸质材料提交。申报书一式一份,A3正反打印。
(三)系统填报和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棋文 朱梓玢
联系电话:86876839 86832116
联系地址:行政楼603/604办公室
科研与创作处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