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
为繁荣学校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育高层次项目和艺术创作人才,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浙江传媒学院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新使命新定位,引导全校文化艺术创作单位和文化艺术工作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的文化艺术精品,更好激发学校的文化创作活力。
二、资助重点
浙江传媒学院艺术基金项目重点资助以下七个系列类别的优秀文化艺术项目。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
围绕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创作一批有重大文化传承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的优秀项目。
(二)共同富裕系列
围绕浙江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聚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展现在省域层面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物质丰裕和精神富足有机统一等方面率先破题,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着力体现全省人民追梦圆梦生动实践和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优秀项目。
(三)宋韵文化系列
围绕打造以宋韵文化为代表的浙江历史文化金名片,做好宋韵文化的响应者、执行者、推动者,传承延续文化脉络,着眼于探索传播普及宋韵文化的新载体、新路径,助力杭州高质量发展,展示宋韵文化的价值和魅力的优秀项目。
(四)绿色低碳系列
围绕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优秀项目。
(五)诗路文化研创系列
围绕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诗路、钱塘江诗路和瓯江山水诗路“四条诗路”文化带,着力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物化和升华,着力彰显诗路文化的重大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时代价值,高质量建设“诗心自在、画境天成,浙学精义、东方意蕴”文化精髓的优秀项目。
(六)以人民为中心研创系列
聚焦现实题材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围绕中国梦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眼为伟大时代画像、为伟大时代立传、为伟大时代明德,生动反映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进程中涌现出的英雄人物、先进典型、道德模范以及社会各行各业普通劳动者追梦、圆梦的优秀项目。
(七)爱国主义研创系列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昂扬斗志,艺术再现中国共产党史、革命战争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生动反映中国人民从历史谷底中奋起、在历史潮流中奋进的伟大实践,生动展现民族命运的沧桑巨变,大力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项目。
(八)传统文化研创系列
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魅力,深入挖掘、阐释浙江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着力表现浙江文脉的历史传承与发展变迁,特别是围绕浙江的重大文化发展成就和重点历史人物,通过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有利于提升浙江文化软实力的优秀项目。
三、资助类别
(一)舞台艺术类
资助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等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的创作和排演,资助小戏曲、独幕剧(含戏剧小品)、木偶剧、小剧场戏剧、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等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的修改提高和传播交流等。
(二)电影类
资助电影剧本创作、电影拍摄制作等。
(三)广播电视艺术类
资助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的制作拍摄等。
(四)视觉艺术类
资助中国画、油画、雕塑、水彩(粉)画、版画、漆画、书法、篆刻、摄影等门类的大型主题创作工程及其他供国有美术馆、博物馆等收藏或参加全国大型展览的作品创作等。
(五)文学类
资助长篇小说、长篇纪实文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诗歌等的创作和出版;资助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中短篇诗歌集等的结集出版;资助针对当代文学创作以及有关文艺思潮、创作现象的文艺理论评论文章及文集出版等。
(六)网络文艺类
资助网络长篇小说创作和出版,网络剧、网络电影等的拍摄制作,资助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文艺创作深度融合,体现云时代特色的各类网络文艺创新样式的发展等。
(七)主题出版类
资助主题出版图书(含音像电子)项目的创作出版等。
四、项目管理
(一)研究期限:原则上为立项后1年,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未按期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等结项材料的,可申请延期一次(6个月),届时仍未能结项的将予以终止研究处理。
(二)项目经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评审专家商议后决定。鼓励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给予经费配套支持。项目立项后拨付80%经费,结项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三)结题要求:最终成果为申报项目的创作作品(其中经费为2-5万元的项目可以以作品小样的形式提交),且以项目成果申报高层次省部级以上科研与创作项目。
五、申报要求
(一)系统申报:进入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在首页“科研动态”中找到“2022年浙江传媒学院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填写基本信息并将《申报书》《汇总表》《党支部审核意见表》(PDF版)和佐证材料上传到申报系统。
(二)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创作作品佐证材料一式5份,《党支部审核意见表》一式1份。
(三)系统申报和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结合自己的研创方向,找准切入点、确定好申报题目、组织好项目团队、认真撰写申报书,特别要做好项目整体设计、创作思路与内容论证、项目组成员合理配置、前期成果整理等内容。学校鼓励申报人在申报项目时提供视频或其他相关创作证明材料。
(二)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及部门在教师自主申报基础上,经二级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审核、党支部出具科创申报材料审核意见后,提交科研与创作处。
(三)资格审查
科研与创作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
1.申报者非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的;
2.申报手续不完备、申报材料填写不符合要求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3.已经资助过项目和往年已申报未立项的项目同题申报的;
4.存在知识产权方面问题的。
(四)学校评审
科研与创作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棋文 朱梓玢
联系电话:86876839 86832116
联系地址:行政楼603/604办公室
科研与创作处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