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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传媒学院红色文化精品创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13日 16:05  点击:[]

 

各学院(部)、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鼓励我校教师的创作积极性,提升学校创作水平,对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培育,学校决定开展浙江传媒学院红色文化精品创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和总体要求

1.要牢牢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传播中国价值。

  2.要正确反映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文明史、中国人民近代以来的斗争史、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设史。围绕迎接建军90周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节点,策划、申报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创作项目,突出中国梦主题,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塑造坚持理想信念、勇于改革创新,追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产党人和人民群众的光辉形象,表现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伟大历程。

  二、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1.各学院(部)、部门要认真策划选题,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评审,严格审核材料,将符合选题范围和达到条件的优质项目申报上来。

  2.申报项目类别包括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动漫、经典诵读、舞台艺术(音乐剧、组歌、木偶剧等音乐舞蹈类作品)、文学(长篇小说、原创诗歌、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儿童文学等)、摄影和美术作品等。

3.申报项目经费: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动漫、舞台艺术(戏剧、交响乐、组歌等)2万;文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儿童文学等)、摄影和美术作品为0.5万。学校总立项数为15项左右,鼓励二级学院(部)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4.申报项目材料包括申报表、创作作品材料一式3份。申报人需于2018511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稿和纸质稿)报送至科研与创作管理处。

5.申报项目应为创作作品的最终成果形式,一旦获得立项即表示结项,届时将评选优秀作品申报更高层次项目。

联系人:洪棋文 吴璇,   联系电话:86876839

电子邮箱:zjcmkyc@126.com

联系地址:行政楼603科研与创作管理处办公室

                                  科研与创作管理处

                                2017年11月13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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