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浙民研[2016]48号)的文件精神,2016年度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就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划课题选题1、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研究2、民政标准化体系研究3、民政文化与礼义植入实践模式研究4、“三社联动”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5、社区、社会组织协商民主机制研究6、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服务机制研究7、城市社区“开放式”协商机制研究8、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研究9、服务型乡镇建设规范研究10、社会救助中赡养费承担与计算研究11、低保覆盖范围研究12、支出型贫困救助路径研究13、医疗救助政策衔接机制研究14、人口老龄化综合对策研究15、养老服务融资机制研究16、智慧养老社区标准研究17、社区养老服务的医养融合机制研究18、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机制研究19、乡镇行政区划管理及地名命名更名规范性研究20、地名文化建设创新研究21、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研究22、乡村留守儿童现状及对策研究23、贯彻《慈善法》与依法行善对策研究24、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救灾、优抚等民政事务机制研究25、军休安置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26、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研究27、深化殡葬改革的新路径与新举措研究28、水库移民资金使用效率效益研究以上选题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民政系统和热心于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组织和个人。选题立项按资助课题和经费自筹课题两类进行。二、课题申报要求1、申报者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设计课题,可结合实际,申报对民政事业发展具有现实或前瞻意义的课题。2、申报者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并于4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科研处电子邮箱:zjcmkyc@126.com。3、2016年度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所有立项程序,2017年3月底前结题。4、课题申报以课题组的方式进行,每个课题组原则上不少于3人;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前2位成员不能同时申报两项(含)以上课题;未完成2015年度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5、请申报者认真阅读《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在设计课题时充分考虑课题研究内容、研究计划、研究进度及研究经费。三、申报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行政楼603校科研处办公室联系人:洪棋文联系电话:86876839电子邮箱:zjcmkyc@126.com 科研处 2016年3月28日附件1:2016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相关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