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研概况  岗位职责  研究机构  传媒社联  科研政策  下载中心  信息公开  警示教育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项目申报专栏 >> 正文
   项目申报专栏
通知公告
· 关于调整浙江传媒学院社会科学...
· 浙江传媒学院关于科研与创作项...
· 关于开展“科创活动月”的通知
· 关于开展浙江传媒学院高水平创...
· 关于开展2025年“第十九届浙江...
· 关于转发第15届中国金鹰电视艺...

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6年03月23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新广电办发〔2016〕28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实施2016年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文艺工作座谈会和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的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广播影视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紧紧围绕广播影视中心工作、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广播影视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和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切实增强研究的对策性、实用性,更好地为决策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

二、申报选题,可参照《2016年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参考选题》,也可自行设计与广播影视相关课题申报。

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面向新闻出版广电系统、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处以上管理职务。不具备以上资格者申报,须由两名以上具备申报资格人员推荐。

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所有项目实施时限一般均为一年。本年度国家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资助15万、10万、5万。

五、一位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在研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凡申报本年度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六、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请项目申请人于2016年5月5日前将申请书一式6份报送至校科研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并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书电子稿请发送到科研处电子邮箱zjcmkyc@126.com。联系人:洪棋文 联系电话:86876839联系地址:行政楼603科研处办公室 科研处 2016年3月23日附件1:2016年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相关材料.zip

关闭

地址:浙江杭州下沙学源街998号 电话:0571-86832039/86876839 Mail:zjcmkyc@126.com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 浙江传媒学院人文社科与创作处 版权所有 |  信息技术中心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