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根据教育部教办厅函[2016]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我校实际,现将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课题类别(一)201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二)201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五)教育部重点课题;
(六)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指标为5项。我校将统筹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按限额申报数和申报条件汇总组织校内评审,经校内评审通过后向省教科规划办报送。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办公室实施“基础数和奖励数”相结合的办法,其中:1.基础数:3项。2.奖励数:高校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立项数为:学 校奖励数浙江师范大学3浙江财经大学2浙江传媒学院2温州医科大学2宁波大学1浙江工业大学1浙江树人大学1绍兴文理学院1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1广播电视大学系列1
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1.“国评”材料要求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江传媒学院-张三-H”袋内活页评审表夹在评审表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2.省评材料要求(只需电子稿)(1)与国评材料完全一致的活页评审表电子稿和评审书电子稿,电子稿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浙江传媒学院-张三-H-B(活页)”(则表示浙江传媒学院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6份,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科研处电子邮箱zjcmkyc@126.com,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四、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2015、2016年立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且未结题者;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4月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事宜详见申报附件。联系人:洪棋文 联系电话:86876839电子邮箱:zjcmkyc@126.com联系地址:行政楼603科研处办公室科研处2016年3月14日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相关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