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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浙江传媒学院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申报通知

2016年09月19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部)、部门: 2016年度我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喜获丰收,申报书为12项,获批立项数为5项,立项数和立项率均位居全国前列。为继续做好2017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特启动浙江传媒学院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培育项目,以提升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质量,培育承担该类项目的后备人才,希望各学院(部)积极组织申报,欢迎有书稿的教师积极申报培育项目。现将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培育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等。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二、申报条件1.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2.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的成果须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60%),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少数民族文字成果须附规范汉字稿。3.申报成果须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申报成果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4.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培育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的成果;(8)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9)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须附相关证明);(10)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三、申报办法1.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申报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申请书》、《申报成果》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送到科研与创作管理处邮箱zjcmkyc@126.com,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洪棋文 联系电话:86876839联系地址:行政楼603科研与创作管理处办公室 科研与创作管理处 2016年9月19日附件1:2016年度浙江传媒学院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申报相关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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