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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5年10月09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部)、部门:为突出校级科研项目的培育性,提升校级科研项目质量,2015年校级科研项目继续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和推荐,科研处统一立项发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项对象1.各学院(部)、部门根据校科研处确定的限额数,自行遴选确定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2.限额数根据各学院(部)、部门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工人数确定。各学院(部)、部门报备的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不得超过限额数。3.为鼓励扶持青年教工的科研积极性,并鼓励高职称教工申报省部、厅级科研项目,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只限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工申报,各学院(部)、部门在组织教工申报时,做好组织协调和把关工作。4.正在承担校级及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予立项(以科研处结题文件为准)。作为项目主持人,一般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二、立项方式1.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继续下放各学院(部)、部门实施。由各学院(部)、部门自行组织遴选、公示后报校科研处。各学院(部)、部门报备的项目应当符合《浙江传媒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基本要求》(附件1)。校科研处将对报备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未报备或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作为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中机关及其它单位的项目评审由校科研处负责组织实施。三、立项材料各学院(部)、部门须提交纸质稿:《浙江传媒学院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4)和每个立项课题《浙江传媒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1份;电子稿:《浙江传媒学院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4)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发到科研处邮箱zjcmkyc@126.com,邮件的标题中请注明所在单位名称,于2015年11月6日前报送至校科研处请各学院(部)、部门按照上述时间完成报备工作,逾期不予受理。机关及其它单位申报人提交纸质稿:《浙江传媒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1份、《浙江传媒学院校级科研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10份;电子稿:申请书以及论证活页的电子稿(以部门为单位于2015年11月6日前统一发到科研处邮箱zjcmkyc@126.com,邮件的标题中请注明姓名和项目名称)。报送至校科研处办公室。四、其它事项联系人:洪棋文,电话:86876839联系地址:行政楼603科研处办公室 科研处2015年10月9日附件1:2015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相关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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