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部门:
为发挥优秀作品的标杆引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创作生产、促进电视艺术繁荣发展,由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三十二届浙江电视“牡丹奖”电视剧、电视动画片评奖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范围和条件
全省影视、动漫制作单位出品,且必须在我省立项、申领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电视动画片作品。
有劣迹的主创人员及其作品不得参评,单项奖参评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参评作品播出要求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播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在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4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6家地(市)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5)在规定时限内在优酷、爱奇艺、腾讯、PPTV等视频网站播出过。
三、奖项设置
1. 作品奖
最佳电视剧作品奖
优秀电视剧作品奖
最佳动画片作品奖
优秀动画片作品奖
2. 单项奖
电视剧优秀编剧
电视剧优秀导演
电视剧优秀男演员
电视剧优秀女演员
电视剧优秀摄像
电视剧优秀美术
电视剧优秀制片人
四、作品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参评登记表》所列内容认真填写,并在封面及申报意见一栏里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登记表(附件1.)和党支部意见表(附件2.)提交至科研系统奖项申报板块相应条目。
2.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1)《参评登记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2)完整的电视作品视频全集剧1份,片头片尾完整、音画清晰,分别标明片名和集数,视频图像应没有明显噪点影响图像质量,音频配音清晰,伴音清晰,不影响主配音,声音无抖动。
(3)电视剧剧照5—10张(JPEG格式,照片必须能够达到画册印刷要求的300DPI分辨率)。
(4)检查无误后,以上内容统一存储在2.5寸移动硬盘内。提交至科研与创作处(行政楼603-2)。
(5)申报截止时间:5月12日。
3. 为宣传和推广评奖成果,组委会对参评作品拥有媒体展播权,可将获奖节目制成光盘,用于非商业利益推介、观摩、学习。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说明,否则,视为默许对此条款的认可。
五、联系方式
科研与创作处 米老师 86876845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均可在浙江文艺网(www.zjwenyi.cn)或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网站(gdj.zj.gov.cn)下载,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下载。
科研与创作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