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 号)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充分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教育科学研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总结2016年至2020年我国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繁荣和发展教育科学事业,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校内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征集与推荐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查阅附件《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附件1)内容,按要求准备材料。
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学校将统一汇总材料后寄出,请申报人将《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及《科创申报材料党支部审核意见表》(附件4)电子版表格(其中科创申报材料党支部审核意见表需签字盖章)于2021年4月25日提交至科研系统奖项申报板块,待初步审核之后,再进行纸质版材料的提交流程。
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米老师 86876845
科研与创作处
2021 年 3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