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研究机构:
根据人事处2021年1月22日《关于开展2018-2020聘期考核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科研与创作处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科研工作量统计。经过数据填报、审核、问题反馈、分数核对等环节,已在科研系统中形成考核分数,请各二级学院(部)、部门、研究机构自行公示,公示于3月29日前完成。待公示完毕之后,请各二级单位提交公示结果说明(见附件),若需反馈异议的,请各二级单位将有异议事项进行汇总,附在公示结果说明之后。
说明:汇总的有异议事项不包括:(1)数据未录入系统或录入后审核未通过导致的不计分;(2)项目未在系统中办理结项流程或贡献率未填写导致的不计分;(3)项目或成果时间不在考核范围内导致的不计分;(4)学生为第一作者的成果或其他教改项目、教学类成果导致的不计分。以上1.2两项请在公示期内联系相关科室完成数据处理。3.4两项不予计分,无需上报。除此以外的其他问题,如对成果信息的级别、类别认定等有异议的,请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先行论证,确有异议的将会议论证结果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沈老师、米老师,86876845
科研与创作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