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研究机构: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科研与创作奖励办法》(浙传院〔2018〕59号)的有关规定, 2019年度第二批科研与创作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经系统填报,二级学院(部)、部门、研究机构审核,科研与创作管理处复核,网上公示确认等程序,现已完成。现将2019年第二批科研与创作成果奖励结果予以公布(附件1)。同时,请各学院(部)、部门、研究机构科研秘书做好科创成果奖励经费发放统计,并于1月20日中午之前将经费发放表(附件2)交于科创处(行政楼603-2),电子表发至邮箱44615520@qq.com 。
科研与创作处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