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
为加强科研与创作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同时规范校院两级科研管理,及时了解科研人员在开展科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科创项目的顺利进行与结项,根据学校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学校将对纵向省部级及以上科创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研的纵向省部级及以上科创项目,其中在研国家级科创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1.项目负责人自查。请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通知项目负责人对在研项目进行阶段总结。
2.二级单位检查。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对所属科创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项目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汇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组执行任务书(申请书)情况、研究内容进展情况、经费执行预算及支出情况、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积极配合项目检查工作,对项目执行进展滞后、经费开支不规范的项目要及时纠正,有关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2.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要切实加强科创项目的管理,形成常态化的管理机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合理安排时间和经费,保证项目能按时结项。
3.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如已开展过省部级及以上科创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无需再组织,但需填写《科创项目阶段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没有开展过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要按时按规定完成科创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
4.本次检查工作最终完成时间为11月底。请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提前3天将检查日期、地址报送科研与创作处,科研与创作处将统筹安排人员参会。
5.请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于12月5日前,将《科创项目阶段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邮箱2294296358@qq.com,邮件主题请按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机构命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棋文,何梦佳
联系电话:86876839
科研与创作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