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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浙江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项目金潮奖的通知

2020年09月21日 10:20  点击:[]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部门

根据《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申报2020年浙江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项目金潮奖的通知》(浙广电发﹝2020﹞67号)文件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组织与推荐

按照《浙江省省级广播电视科技类政府奖评审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2020年金潮奖由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

2020年金潮奖的推荐单位共有15家,分别为11个市级文化广电旅游局、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广播电视监测评议中心。

二、评审奖项的设置

2020年金潮奖共设六类奖项,分别为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奖、科技成果应用与技术革新奖、工程技术奖、软科学奖、基层优秀科技创新奖和科技论文奖。其中,基层优秀科技创新奖原则上仅限市、县级广电单位和部门申报。

三、申报的有关要求

1.2020年金潮奖的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和限额推荐的原则进行。申报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奖、科技成果应用与技术革新奖、工程技术奖、软科学奖的,不限数额,鼓励全省广电系统积极申报。基层优秀科技创新奖、科技论文奖的申报推荐数额详见《2020年浙江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项目金潮奖推荐数额分配表》。如未获得推荐或超额推荐的,将取消参评资格。申报2020年金潮奖的项目必须在2019年10月30日前投入实际应用。申报2020年基层优秀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前投入实际应用。

2. 申报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奖、科技成果应用与技术革新奖、工程技术奖、软科学奖的,各申报单位必须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2020年浙江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项目金潮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包括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报告等);其中,《申报书》第四项“专家鉴定意见”必须由市级以上广电行政部门(或广电科技委)组织的专家小组,依据申报项目的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报告作出。申报基层优秀科技创新奖的,各申报单位必须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申报书》(包括技术报告、用户报告等);其中,《申报书》第四项“专家鉴定意见”改为“项目验收意见”,由第三方组织的验收小组,依据申报项目的技术报告、用户报告等作出。申报科技论文奖的,各申报单位必须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2020年浙江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项目金潮奖(科技论文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申报根据评奖细则相关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将电子版申报书提交至学校科研系统,同时,提交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二级单位签章)至科创处办公室(行政楼603-2)。

2.申报人需在2020年10月9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上传至学校科研系统,二级单位需在2020年10月13日前在科研系统内完成初步审核。待学校审核通过之后,申报人进入广电系统进行网上申报(http://zhejiangtvs.haoran.tv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研与创作处:米豆豆 86832039





科研与创作处

2020年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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