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要求,现将由浙江传媒学院提名,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0年6月22日至6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研与创作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丽霞、米豆豆
联系电话:0571-8683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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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科研与创作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