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科研机构、部门:
根据浙江文艺网、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发布的《关于申报第三十届浙江省电视“牡丹奖”参评作品的通知》(浙文联〔2020〕14号)文件内容,为促进电视艺术繁荣发展,由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三十届浙江省电视“牡丹奖”电视剧、电视动画片评奖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范围
由全省影视、动漫制作单位出品,且必须在浙江省备案、申领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电视动画片作品。
二、参评作品时间及条件
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内,在浙江省设区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电视动画片作品。并符合下列播出条件之一: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在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4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6家地(市)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三、奖项设置
1. 作品奖
最佳作品奖
优秀作品奖
2. 单项奖
电视剧:最佳编剧、最佳导演、最佳制片人
四、作品报送材料要求
1. 校内各二级单位按照《参评登记表》所列内容认真填写,并在封面及推选意见一栏里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2. 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1)请将《参评登记表》电子版文件提交至科研系统。【科研系统提交途径为:点击“阅读原文”(或点击网址http://kyxt.cuz.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 )登录进入科研管理系统——在首页动态“提醒”中找到对应项目“第三十届浙江省电视‘牡丹奖’参评作品”——点击项目名称进行基本信息查看(可下载附件)——点击“申报”进入项目材料提交界面——填写所有信息——在“申请书附件”处点击“选择文件”上传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文件(超过一个文件,点击“+”进行文件添加)——之后点击“提交”完成材料上报,本项目系统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
(2)提交《参评登记表》纸质版2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3)提交完整的电视作品视频1份,片头片尾完整、音画清晰,分别标明片名和集数,视频图像应没有明显噪点影响图像质量,音频配音清晰,伴音清晰,不影响主配音,声音无抖动。
(4)提交电视剧剧照5—10张(JPEG格式,照片必须能够达到画册印刷要求的300DPI分辨率)。
(5)检查无误后,以上(2)-(4)内容统一存储在2.5寸移动硬盘内。
(6)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
3. 根据通知文件内容,为宣传和推广评奖成果,组委会对参评作品拥有媒体展播权,可将获奖节目制成光盘,用于非商业利益推介、观摩、学习。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说明,否则,视为默许对此条款的认可。
五、校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研与创作处:米老师 0571-86832039 15158061984
本通知相关表格均可在科研与创作处网站下载。
科研与创作处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