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杭州市哲社规划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杭社规〔2017〕5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年度立项的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包括资助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等。
2、课题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等,要列出成果清单。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主要课题组成员的变更情况,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等。
4、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是资助课题的经费开支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各课题承担单位负责本单位课题的中期检查。课题负责人须填写《课题中期检查表》(如涉及课题变更还须填报《重要事项变更表》)和《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情况总结表》,附中期研究成果,报校科研与创作管理处审核。
2、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申请结题的条件及程序按新修订的《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16〕7号)执行。
3、已结题(或已申请结题)的2017年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4、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延期。各单位要加强对预期无法按时完成的课题的监管,同时要重视提高各资助课题的成果质量,进一步提升课题绩效。
5、需上报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为检查材料为:《中期检查表》、《中期情况总结表》、《重要事项变更表》各一式2份,课题中期成果1份,截止时间为5月22日。表格等相关材料请直接从杭州社科门户网站(http://www.hzsk.co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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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创作管理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