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函〔2016〕123号)文件精神, 现启动2017年度上半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及项目清理工作。
一、2017年上半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
我校2017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集中受理结题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5日,需报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院系学术委员会”一栏中需要负责人签章)一式2份、相关佐证材料1份及《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相关电子稿发送到zjcmkyc@126.com,并在浙江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中填写项目年度进展管理和结题管理,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二、关于开展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清理工作
1.清理范围
2008—2012年省教育厅公布立项的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自筹项目)。
2.清理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须在2017年5月5日前按《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申请结题,并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及有关佐证材料。
(2)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结题的,逾期后不再接受结题申请。省教育厅3年内不再接受和推荐项目负责人申报各类科学研究项目和评奖等。
2008-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延期结题者,请在2017年5月5日前办理结题手续,以免项目被清理;2013-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正常结题者,请按研究计划办理结题手续。上述具体名单详见通知附件。
联系人:洪棋文 联系电话:86876839
地址:行政楼603科研与创作管理处办公室
科研与创作管理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