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为了加强我校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现进行校级科研项目统一结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经完成的校级科研项目,请提交以下材料申请结题: 1.《浙江传媒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表》(见附件1)纸质稿一式一份及电子稿。 2.科研项目研究成果一式一份(论文包括出版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及论文全文复印件一份;著作包括正式出版的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前言及后记复印件一份;其他形式的成果需提交复制件一份)。3.《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见附件3,包含省教育厅版和校计财处版两张表)纸质稿一式一份,该表请如实认真填写,否则不予结题。4.本学院(部)、部门《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纸质稿和电子稿。二、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见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科研项目未结题说明书》纸质稿一式一份。三、对于未按要求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将根据有关条例规定执行。 四、请各申请结题的项目组将上述材料交到所在学院(部)的科研秘书处;请各学院(部)统一将本部门结题材料纸质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11月25日之前交科研与创作管理处,电子稿请统一发至科研与创作管理处邮箱:zjcmkyc@126.com(“校级项目结题申请”+“学院(部)名称”)。 联系人:洪棋文(行政楼603办公室) 联系电话:86876839 科研与创作管理处 2016年10月13日附件1: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汇总.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