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为了加强我校校级科研项目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应该在本年度上半年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结题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已经完成的校级科研项目,请携带以下材料申请结题:
①《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表》(附件处下载)一式二份及电子稿;
②科研项目研究成果一式二份(论文包括出版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及论文全文复印件一份;著作包括正式出版的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前言及后记复印件一份;其他形式的成果需提交复制件一份);
③浙江传媒学院科研经费使用手册。
2.对于项目已经完成,因种种原因暂不能办理结题手续;或者未完成需要延期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未结题说明书》(附件处下载),科研处将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对于未按要求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将根据有关条例规定执行。
3.请各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上述材料交到所在学院(部)的科研秘书处;请各学院(部)、部门将本部门的结题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5月24日之前交科研处,电子稿请统一发至科研处邮箱:zjcmkyc@126.com,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校级结题+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
联系人:房天宇(行政楼603办公室)
联系电话:86832039。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表》.doc
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未结题说明书》.doc